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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颍上县公证处关于2022年9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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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beinet

2022/12/6 7:19:48


为进一步加强公证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公证法律服务能力,安徽省颍上县公证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颍上县公证处为颍上县司法局下属公益二类(经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本次招聘岗位为合同制公证人员。招聘人数5人,其中公证员(含实习人员)3名,公证员助理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岗位:公证员(含实习人员)3名(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证书。具有公证员执业资格或从事3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优先);公证员助理2名(具有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户籍地属安徽省颍上县)。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具有岗位要求的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操作和运用计算机能力,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名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公证员执业资格或从事3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放宽至45周岁),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行政拘留、专门矫治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5.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者现役军人。



8.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2915日至2022930(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安徽省颍上县司法局(公证和律师管理股)。



(四)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安徽省颍上县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公证员执业资格的、从事3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提供相关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近期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



4.报考人员已就业的,须提交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四、考试



()领取准考证: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凭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



1.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及方式:笔试主要测试政治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面试



1.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如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该岗位招聘比例,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主要为公证专业知识。



()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未按规定时间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行政事业单位招考通用标准。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签约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月,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由安徽省颍上县公证处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工资按照《颍上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处财务管理和规范收入的通知》文件予以确定,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八、其他说明



()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提供个人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已就业的,在与颍上县公证处办理聘用手续之前,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



()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44110234415271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ahys.gov.cn/xxgk/detail/63219ada88668855708b45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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